判断产品类别,确定合规起点
产品的核心功能决定其是否属于重要或关键产品。以下分类依据 CRA 附件三、附件四及实施条例 (EU) 2025/2392 的技术描述整理,标注中英文官方名称并附类别解释。
第一步:确认是否适用
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含数字元素的产品,是否受更专门法规覆盖,以及是否属于开源软件情形。
第二步:对照技术描述
以产品核心功能为依据,对照附件三、附件四及实施条例 (EU) 2025/2392 的 26 项技术描述,判断是否落入重要或关键产品类别。
第三步:确定评定路径
默认类别自行评定;I 类可依协调标准自我评定,否则须公告机构参与;II 类与关键产品须第三方评定或认证。
默认类别
1 项Default category
未列入 CRA 附件三、附件四清单的含数字元素产品
由制造商自行完成风险评估与内部合格评定(模块 A),编制技术文档、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并加贴 CE 标识。
重要产品 · I 类
19 项Important products — Class I
CRA 附件三 I 类,技术描述见实施条例 (EU) 2025/2392 附件一第 1–19 项
制造商可采用协调标准(或技术规范)证明符合性,据此完成内部合格评定;未适用协调标准时,须按模块 B+C 或模块 H 由公告机构参与评定。
重要产品 · II 类
4 项Important products — Class II
CRA 附件三 II 类,技术描述见实施条例 (EU) 2025/2392 附件一第 1–4 项(Class II 表)
必须采用模块 B+C 或模块 H,由公告机构对产品设计或质量体系开展第三方合格评定。
关键产品
3 项Critical products
CRA 附件四,技术描述见实施条例 (EU) 2025/2392 附件二
制造商可能被要求依照欧洲网络安全认证方案取得欧洲网络安全证书,或接受强制性第三方合格评定;具体取决于后续认证安排的适用情况。
开源软件管理者
1 项Open source software stewards
CRA 第 24 条对开源软件管理者的专门安排
不按产品类别开展合格评定,而是履行较轻的专门义务;将开源软件投放市场的商业主体仍按产品类别承担完整义务。